【別把你的個人觀點,當成客觀事實】
話說,前一陣子團購先生改了名字。
因為根據姓名學的理論,屬虎的人名字裡不宜出現有「口」的字,因為老虎一旦開口,不是傷人就是傷己...XD
我深切反省中(遠目...)。
不過,談到開口傷人這件事,很多人(當然包括我自己)常常會在有意無意之間,假「有話直說」之名,行「開口傷人」之實。
的確,有些人天生腹黑嘴巴壞,以調侃或詆毀別人為樂;但大多數人都不是故意的,只是他們在溝通的時候,往往會不自覺的犯下一種常見的錯誤,就是誤把自己的「個人觀點」,當成「客觀事實」。
基本上,「客觀事實」通常不牽涉價值判斷,但「個人觀點」卻容易流於批判!例如,「體脂肪30」是一個客觀事實,但「死肥宅」卻是一種個人觀點;「單身」是一個客觀事實,但「敗犬」卻是一種個人觀點。
當我們把「個人觀點」當成「客觀事實」陳述時,等於把我們的個人偏好(可能連價值觀都稱不上)強加在別人身上,甚至會得寸進尺的要求對方虛心接受,不然還會另外扣上「小心眼」或「情緒化」的罪名。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,沒有誰該迎合誰的個人偏好,更遑論為此否定自我價值。我們自以爲善意提醒,很多時候其實是一種無禮霸凌!
而且,就算我們的個人觀點無限「趨近」客觀事實,充其量也只能代表「部分」事實,我們並非全知全能,千萬不要試圖用上帝視角來詮釋別人的行為或狀態,因為這是一種另類的無知與傲慢。
這並不是說我們不能表達個人觀點,不同觀點之間的交流與衝撞,才能激盪出耀眼的思想火花!但是當討論的議題涉及他人的外型、心情、愛情...等極度私人的議題時,遣詞用字千萬要謹慎,不要輕易下判斷,更不要隨意下指導棋。
總是不小心開口傷人嗎?記得下次別把你的個人觀點,當成客觀事實來陳述囉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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